您好,欢迎访问!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实时讯息

#渤海观潮# 护学岗不该“折腾”成家长们的负担

2025-06-03 17:23:00

孟嘉多 周梦佳

中小学护学岗的本意,是聚合多方力量守护学生安全,然而,当广西百色右江区实验小学要求家长参与护学岗,甚至出现家长抱着两个月大婴儿在校门口执勤40分钟的情况时,当“自愿参与”的表述与“强制轮值”的体验形成反差时,这场关于护学岗的讨论,已然超越了简单的教育话题,反而折射出家校教育责任边界模糊的现实困境。

从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层面来看,护学岗的设立并非无本之木。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近些年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政策设立“护学岗”,比如在2023年,百色市教育局曾发布通知,规定以公安民警为主导,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为成员设置“护学岗”,重点加强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学校大门外学生聚集区域的安全保卫措施。从护学岗设置初衷来看,护学岗是多方协同保障学生安全的暖心举措,值得肯定与推行。但好事需办好,不能这执行过程中变了味、走了样。

此次事件中,家长与教育局说法不一。家长称非自愿,是家委会临时排班通知,教育工作人员表示有政策要求家长自愿与交警、志愿者共同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但部分家长长期不参与,才出现这样的安排。在5月15日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发布的情况通报中也指出,该校某班级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采用简单的轮值模式,且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协调补位工作,导致出现家长带孩子共同值守的情况。这暴露出在护学岗执行过程中,部分学校将责任简单化、粗暴化处理,把本应多方协同的工作,一股脑推给家长,背离了“自愿”的原则,也让护学岗成为家长口中的“折腾”。

其实护学岗执行出现乱象,并非个例。四川、深圳等多地都曾出现家长集体“吐槽”护学岗的新闻。究其原因,首先是安全责任归属不明确。在校园安全管理中,校园内安全由学校负责,校园大门附近的交通安全虽无明确规定交警必须到校门口执勤,但交警部门在维护交通秩序方面具备专业优势和管理责任。学校必须清晰认识到,家长参与护学岗应基于家校合作的自愿原则,而非替代学校与交警履行职责的义务。学校应主动搭建沟通桥梁,与家长、交警部门协商,明确各方责任,在各司其职基础上形成安全保障合力。

其次,一些年轻家长带孩子,没法兼顾孩子和执勤,你硬逼着她执勤,就只能出现在烈日下抱婴儿执勤这种反人性的混帐事儿。如果不是迫于压力,妈妈怎么可能自愿让婴儿跟自己一起在烈日下受苦?这样非但执不好勤,达不到守护安全的初衷,反而容易给孩子带来危险。学校如此逼迫家长,致婴儿生命安全于不顾,正是引起众怒的原因。

再者,学校在护学岗的具体执行流程上问题诸多。选人机制随意,未充分考量家长的实际能力与时间安排;流程设计也流于形式,“到校门口拍照打卡”式流程不仅无法有效维护交通秩序,还让护学岗将逐渐沦为“面子工程”,背离保障学生安全的初衷。因而在具体工作流程中,校方应与家长充分沟通,根据家长特长、时间合理安排岗位,提供多样化参与方式。

护学岗本是守护孩子平安的重要防线,不能成为家长的负担,更不能成为“乱命”。对于护学岗,我们不应一棒子打死,而应肯定其积极意义,同时整改“被自愿”等形式主义行为。相关部门和学校需以实际行动,建立健全护学岗执行细则,为家长减负,为孩子筑牢安全屏障,推动护学岗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让这一暖心举措回归保障学生安全的本质。

本专栏作为产教融合课程实训项目,由渤海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半岛晨报合作推出

作者:指导教师孟嘉多;24级新闻学院研究生周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