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6月9日讯 (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颜丽月 洪顺珠 洪艺君)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4年8月25日,被告人黄某雇请货车到漳州某管业有限公司,装载其向该公司购买的废旧铁质。在将废旧铁质割条割渣后需要过磅称重,见公司称重人员不在,未等司机将载货车辆全部驶入地磅,黄某便前往操作台打印过磅单,致使称重结果比实际重量少了18.26吨,因此只支付了该公司货款21912元。后因被害公司发现报警案发,被告人黄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公司损失取得谅解。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