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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刚出地库就被查,自称准备“找代驾”,能免责吗?

2025-04-25 07:47:00

为了找代驾,喝了酒的李某驾车刚出地库,就被查处。李某认为自己挺无辜,依据新规,自己的行为不能当作犯罪处理。但近日,海淀法院判决认定,李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9点多,李某饮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海淀区某商场地库出口至四环辅路段时被民警拦截查获。当天晚上10时29分,医务人员抽取李某体内静脉血并留存,经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mg/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

李某供述,当天下午5点多,他跟朋友一起聚餐,聚餐期间自己和朋友都喝酒了,吃完饭感觉时间还早,就叫了代驾去某商场的KTV唱歌,唱歌期间又喝了点啤酒。到了晚上9点半左右,大家唱完歌准备回家,李某就开车拉着朋友从地下车库驶出,刚到停车场出口还没有来得及叫代驾,就被警察查获了。

“因为地下车库手机信号不好,我就想着把车开到地面上再叫代驾。”李某坐在被告席上辩解道。

李某的辩护人援引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提出李某在较为封闭的停车场内短距离驾驶机动车,且想驶出停车场后再叫代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因此建议法庭对其宣告无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对于李某及辩护人提出的其是想驾车驶出停车场后再叫代驾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明李某醉酒后自行驾车驶出停车场之前,并未提前联系代驾人员,接替其驾驶人员尚不存在,其行为类型并不符合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而自停车场短距离驶出的情形。

同时,法院指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路段属于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公共场所,属于道路,李某也能够认识到该路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其在该路段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形成危害。

但是,考虑到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李某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找代驾”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

法官介绍,《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如没有《意见》规定的从重处理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处理。

个别司机以此为由,在未采取实际行动寻找代驾人员的前提下,酒后驾车驶出居民小区或者停车场,被查获后却说是为了方便找代驾,意图逃避处罚,最终仍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法官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千万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张鹏)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